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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创新构建“互联网+非现场”环保执法监管机制,打造环保“天眼”
时间: 2022/03/08    浏览量:
传统的执法监管方式“望闻问切”亟待改善

      传统的执法监管方式可概括为“望、闻、问、切”:望,看排污单位排放情况是否异常,观察其排放气体、水的状况;闻,所排放的物体是否存在异味;问,询问周边百姓,企业工作人员;切,运用专业知识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然而,传统的方式却存在着弊端。执法过程中所发现的一系列表面现象并不能整体反映排污单位整月、整季度乃至整年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还需要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去判断、甄别。

      就贵州而言,排污单位分布广,执法人员数量少,依靠传统的“人海战术”“撒网式监管”,既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也无法达到很好效果,因缺乏完整的证据链,企业有空子可“钻”,逃避监管的行为“五花八门”。

    “曾经我们查处到一家企业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时,企业串通设备商、运维方找理由逃避责任,因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迟迟无法定罪。” 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洪涛回忆道。而这样的情况,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执法过程中都并非个例。实践证明,对于大面积、大尺度的监管,只靠“人走车跑”是查不出来的。

“互联网+非现场”执法监管技术打造环保“天眼”

      2017年,为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准、全,贵州省正式启动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一体化智能监控设施(智能监控仪,亦称动态管控仪)

      2021年,随着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正式建成投入使用,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实现自动监控全覆盖,监测数据全收集:全省917家重点排污单位均安装了智能监控仪、站房门禁、站房和排污口监控摄像头等一体化智能监控设施,并对排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备案,通过智能监控设施所收集到的数据图像,经过高度集成后,由智能监控仪统一进行标记、叠加、整合,再通过网络专线上传至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平台,以技术手段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进行监管的局面正式打开。

      贵州省结合实际,出台《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方案》,在全国创新性地提出了“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污染源现场端监控设备和监控信息管理系统构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的概念,并陆续投入4000万元,通过建智能监控设施、智慧管理系统云平台,创新构建以发现问题为核心的“互联网 非现场”执法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准、全。

 
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通过智慧监管体系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管

      通过几年的发展,贵州省已逐步由初期简单的超标报警推送、孤立的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形成了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智慧监管体系,环保“天眼”威力初显。

非现场智慧监管体系切中监管“痛点”

     “以技术手段应对技术手段。”洪涛总结了智慧监管体系的优势所在。在省环境监控中心的监控大厅,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操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污水处理厂现场的情况:大屏幕上正在监控着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进入站房调试监测设备的一举一动,每一次操作所引起的参数、监测数据的变化,都实时呈现在了屏幕上。

      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对重点排污的参数信息、监测数据、设备运行状态等重点信息进行了全收集,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管时,需要通过参数信息观察企业是否存在干扰监测设备、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通过监测数据检查企业排放物是否达标,还要通过设备运行状态观察企业监测设备是否存在故障及不运行状况。

    “智慧监管体系可通过对重点信息的收集呈现,化解监管部门面临问题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局面。”洪涛说。过去,企业掌握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主动权,随着自动监测设备在执法中的广泛运用,设备技术集成程度越来越高,企业通过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数据造假、逃避监管的问题不断出现,并朝着越来越系统化、流程化的方向发展,手段也越来越高科技化,传统的监管、执法方式也逐渐出现漏洞。

      2021年8月,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两批1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中,涉及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违法犯罪案有2件,涉及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有6件,由此可见,存在侥幸心理逃避监管的行为仍然存在,而智慧监管体系则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运用非现场方式发现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并尽快锁定违法证据,形成完整证据,对违法行为及个人依法定罪。

监管方和企业双受益 “慧”监管结出“智慧果”

       实践证明,不论是对监管部门还是对企业个人,智慧监管体系的建成都是一件利好的事。
智慧监管体系不仅能够帮助生态环境部门掌握重点排污企业的一举一动,通过全方位、全覆盖的监控对排污企业产生威慑作用,切实履行自身法定职责,还可帮助企业掌握自身排污情况,及时调整生产治污工艺,及时应对化解环境风险,同时提升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管理能力。

      据数据统计,截至目前,贵州省已在全省917家重点排污单位的1226个重点监管排口安装了由1226台智能监控仪、2384台摄像头、1189台门禁,1226条光纤传输网络,3357台(套)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组成的监控体系。

      成效正在逐步显现。2021年,全省通过智慧平台提供的线索和证据查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17起,法院判刑2人,公安机关行政拘留8人,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查获超标排污等违法案件133起,全省重点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由体系建成前2017年的94%,上升至2021年的98.35%。


 

监管人员可通过手机实现监管

      目前,全省已形成平台统一指挥,市县精准核查处置,省级督查的互联网统一指挥的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机制,截至目前,通过省平台推送超标报警信息16139条,督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实16015条,现场核实5233条;推送异常报警信息32320条,督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处理32079条;发出极低值提醒信息62004条,根据智慧平台数据按月统计全省当月排污单位严重超标情况、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异常线索、自动监控设备故障情况以及各地超标信息和异常信息核实处理等情况已通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督促地方加强排污单位监管。

      作为极具贵州特色的创新型环境监管模式,下一步,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还将继续完善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监控、监测设备安装标准化、运维规范化,数据应用法制化,逐步实现对全省重点排污企业的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实的技术及数据支撑。


(信息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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