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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文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时间: 2019/09/06    浏览量:
      今年,继浙江省2019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后,9月初,山西省、上海市陆续发文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所谓特别排放限值,是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更高、更严格的排放要求。
      目前规定了特别排放限值的国家标准共有25项,具体为火电、钢铁(铁矿石,钢铁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石化化工(炼焦化学,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烧碱、聚氯乙烯,硝酸,硫酸,无机化学)、有色金属(铝工业,铅、锌工业,铜、镍、钴工业,镁、钛工业,稀土工业,钒工业,锡、锑、汞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水泥、锅炉等方面标准。
另,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3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是制药,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这3项已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山西10月1日起执行焦化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该公告属于山西省地方强制排放标准,具有法律效力。省政府明确要求:逾期仍达不到的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上海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火电(不含燃煤电厂)、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继续按照《公告》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特别控制要求的包装印刷和工业涂装等行业,待相应排放标准制订后,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实施时间同步。”
      提升排放标准是推进污染治理进程的有力支撑。如2018年河北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提高治理标准,对钢铁、焦化等非火电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燃煤电厂、焦化等行业“白烟”进行深度治理。

【特别排放限值相关信息回顾
      2008年7月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告,明确了太湖流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主要涉及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的部分地区。至此,特别排放限值走入了大众的视线。
      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提出“2+26”城市的概念。随后,针对“2+26”城市,环境保护部进行了大量的联防联控工作,其中一项内容就是规定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8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3月1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的新建项目,开始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第一个时间点:2018年3月1日
      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第二个时间点:2018年10月1日
      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要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第三个时间点:2019年10月1日
      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要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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