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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水量水质实时监控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时间: 2020/10/25    浏览量:
      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水量水质实时监控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公布,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水量、水质实时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地区已建、新建、改扩建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量、水质实时监控系统的设备选型、建设、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包括:HJ 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JJF 1048 数据采集系统校准规范等。

导则中对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要求如下:
3.3 数据采集传输仪 data acquisition transmission apparatus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嵌入式可编程控制器(PLC)或可编程控制器等。

4.2 信息采集传输仪
      信息数据采集传输仪安装在监测站房内,采集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信号,存储水量、水质数据;利用有线/无线网络传输水量、水质数据和其它重点设备状态数据。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能够实时采集、存储和传输水量、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监测数据、工作参数及运行状态;
      能对存储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和检索,可以通过图表进行展示;
      支持有线通讯(ADSL/ISDN/光纤宽带等)或无线通讯(GSM/CDMA/GPRS/3G/4G/5G、无线电台、卫星通讯等);
      具有故障报警、显示和诊断功能,能将故障报警信号输出到远程控制网;
      具有现场和远程设置功能,既能够在采集现场对数据采集设备进行参数设定,也能够接收远程设置命令设定各项工作参数,如:采样数据量程、监测参数报警值的上、下限;
      具有断电数据自动保护功能,数据自动补发和历史数据召唤的功能。

5.2.10 数据采集传输仪
      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数据采集误差:≤1‰;
      存储容量:至少存储14400条记录;
      万维盈创W5100HB-III系列环保数采仪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水量水质实时监控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产品具有采集集中化、展示人性化、控制透明化、传输标准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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