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 2019/09/06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荆博宇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879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王宗爽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5203
电子邮箱:wang_zs@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3日
标准对对餐饮服务单位排放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做了具体规定。部分节选内容如下: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