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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 2019/09/06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荆博宇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879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王宗爽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5203
  电子邮箱:wang_zs@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3日
标准对对餐饮服务单位排放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做了具体规定。部分节选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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