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在线监测设备补助最高16.5万元/套,进口补助高于国产
时间: 2019/09/24 浏览量:
涉及①废水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资金补助;②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资金补助;③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资金补助;④视频监控设备(含门禁系统)建设资金补助四个子部分。
其中,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资金补助说明如下:
下列最高补助标准以下面配置为依据计算:一是系统具备一拖二的功能,自动切换监测VOCs治理前后的排放情况,至少5分钟一组数据;二是在线测量分析系统(FID或NDIR的监测系统)和采样系统(采样头、采样管线和预处理单元以及全过程标定系统)均为高品质的进口设备,仪器应具备手动或者自动进行零点和量程漂移校准功能和多量程功能;三是采集与传输装置应具备完成全系统标准的功能要求,烟气标样应满足零气、低浓度标气(20%~30%满量程值)、中浓度标气(50%~60%满量程值)、高浓度标气(80%~100%满量程值);四是系统应满足杭州地方标准《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301/T 0277-2018)和规范以及 HJ/T 212的要求。
(1)总烃、甲烷监测子系统(采样和预处理单元、检测分析仪),参数监测子系统(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参数),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等,资金补助不得超过16.5万元/套。
(2)总烃有机物监测子系统(采样和预处理单元、检测分析仪),参数监测子系统(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参数),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等,资金补助不得超过12万元/套。
(3)仅在线测量分析系统或采样和预处理系统之一采用进口在线仪表,其他为国产配套,补助分别相当于上述补助最高的70%。
(4)如果全部采用合资系统的,补助相当于上述补助最高的60%。如果全部采用国产系统的(仅测量分析单元检测器和显示部分为进口配件,则整套在线监测系统均视为国产),补助相当于上述补助最高的50%。”
原文链接:http://epb.hangzhou.gov.cn/hbzx/gggs/tzgg/201909/t20190912_63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