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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 2021/06/11    浏览量:
近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和实施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以下为解读内容重点信息摘录。

1.《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全文分为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提出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第二至第九部分提出主要任务
包括:
1)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
2) 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3) 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
4) 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
5) 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
6) 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7) 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8)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等。
第十部分是保障措施。
提出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加大督察力度、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等要求。


2.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1) 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完善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一张网”。
2) 加强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
3)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实现互通共享。

3.针对小微企业等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难题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典型区域、典型企业和典型危险废物类别,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部分地区成效初显;联合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也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方案》总结吸收上述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破解小微企业等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出以下举措:
1) 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科研机构和学校实验室等产废单位点多、面广、量小等特点,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解决分散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
2) 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等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解决“工业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
3) 鼓励在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

4.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新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
1) 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通过制订《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事项和审批行为,明确审批时限。
2) 全面推广应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线运行;跨省转移通过信息系统实行线上协商沟通,简化审批手续,压缩转移审批周期。
3)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等环节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以“白名单”方式简化低风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提高转移审批效率,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4) 维护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各地不得设置不合理行政壁垒。

5.针对医疗废物,特别是涉疫情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提出的新要求
目前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已提高到约200万吨/年,基本满足各地医疗废物处置需求,全国医疗废物处置平稳有序。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实施方案》结合国内外实践,提出以下改革举措:
1) 保障医疗废物常规基础处置能力。提升市域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基本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地级以上城市应尽快建成至少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22年6月底前,实现各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地区提供就近处置服务。
2) 完善重大疫情期间应急处置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
3) 保障重大疫情期间应急处置能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统筹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明确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

6.对于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基础支撑能力的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改革内容:
1) 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加强国家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三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
2) 完善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和转移管理制度,修订危险废物贮存、焚烧以及鉴别等污染控制标准规范。
3) 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与利用处置科技研发部署,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相关科研活动。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识别与控制机理研究,加强区域性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测试分析与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预警与管理决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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